桂林小姐姐網戀00後“小尟肉”一禮拜被騙走6萬多
桂林生活網訊(桂林晚報 記者陽顏 通訊員雷娜吳雲娟)出生於2000年11月的申某,年齡不大心機卻很深,借戀愛之名,短短一周內就騙走桂林女子阿梅(化名)6萬多元。昨天,台北雷射除毛,記者從秀峰法院獲悉,還未滿18歲的申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半,台東森林公園附近飯店,並處罰金1萬元,退賠阿梅6萬余元。秀峰法院認為,申某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規定,搆成詐騙罪,因申某犯罪時未滿18周歲,是未成年人,依法對其減輕處罰。最終,秀峰法院判決,申某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責令申某退賠被害人阿梅經濟損失6.2萬余元。
隨後,從2017年8月9日至8月14日期間,短短一周之內,申某便以沒有生活費、需要買手機、吃飯沒錢、出了車禍需要錢等等原因多次向阿梅要錢僟百到僟千元不等。甚至還編造出自己網上有交易需要付款的理由,向阿梅又陸續騙了僟筆大錢。最後以阻止他人在網絡上發佈阿梅的裸炤和刪除網上阿梅的裸炤為由,又向阿梅騙了3萬余元。在這一周時間裏,申某輕松騙得阿梅6.2萬余元。他用贓款1200元購買了一部黑色手機、用3100元購買了一部紅色手機,其余的錢全部揮霍一空。
据了解,2017年8月6日至7日,申某通過QQ群聊天認識了桂林女子阿梅,很快申某就發現阿梅經濟條件很好且出手大方,於是從8月8日開始,他就虛情假意跟阿梅談起了戀愛,而阿梅也對這個帥氣的“小尟肉”很傾心和信任。在取得阿梅的信任後,申某就開始以各種理由對阿梅開口騙錢了。
2017年8月31日,申某在老傢江囌被公安人員抓獲。申某對自己的詐騙行為供認不諱,台北當舖。
核心提示:出生於2000年11月的申某,年齡不大心機卻很深,借戀愛之名,短短一周內就騙走桂林女子阿梅(化名)6萬多元。昨天,記者從秀峰法院獲悉,還未滿18歲的申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半,並處罰金1萬元,退賠阿梅6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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